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選單
:::

簡介

    為預防災害或有效執行災害應變措施,本府訂定「高雄市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在重大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首長應報告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有關災害規模與災情,由召集人決定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後,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立即通知相關編組單位派員進駐作業。

    :::
    ▲開啟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