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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新聞

    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 最高每月1.8萬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4-19 08:56

    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 最高每月1.8萬

    2024/04/18 23:56文/記者朱語蕎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18)日於行政院院會報告「建築物毀損情形及家園重建」案。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表示,4月3日大地震發生至今,投入建築物安全及損毀評估的建築師及專業技師已超過400餘位。截至4月16日為止,各地方政府彙整民眾來電請求評估的建築物總數有1619件,其中已確認為紅單的有60件、黃單的有123件,無須張貼危險標誌件數1,386件,目前仍依民眾請求持續評估中。
    此外,也研擬「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整合現有多元租屋補貼方案及短期安置措施,讓受災戶進行受毀損住宅之修繕或後續尋找房屋租賃,受災民眾如有租屋需要,不管是民眾自行或透過包租代管業者媒合租屋,都由政府提供租金補貼,目前已受理464件。
    補貼以戶籍人口計算,3口以內每月8,000元,最高到8口以上每月1.8萬元;如果民眾無法自行租房,政府也協調旅館、民宿業者提供月租方案,讓受災戶入住旅宿空餘客房,住房費用由政府補助旅宿業者。初步清查已有125家業者可提供1,200間房,預計可滿足近2,000人租屋需求。
    吳欣修表示,為保障民眾居住環境安全,內政部與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合作成立之專案辦公室,提供民眾有關強化住宅結構安全、提升耐震能力的諮詢及補助申請等服務,截止目前共計有19件(紅單8件、黃單11件)張貼危險標誌案件評估損壞程度可補強修正,目前仍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協助災民辦理安置與弱層補強補助說明會。
    吳欣修指出,為協助加速震損建築復原或重建,內政部已於4月9日函請花蓮縣政府就耐震評估、擬具重建計畫及輔導團等費用,得向內政部申請增加補助,此外,亦請花蓮縣政府要求危老重建輔導團先行進入震損社區優先協助整合重建,並初步協調賑災基金會,針對應逕予強制拆除及已拆除之建築物,優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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