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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新聞

    花蓮震災善款補助拆除戶 最高30萬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4-19 11:12

    花蓮震災善款補助拆除戶 最高30萬

      

    華爾街大樓被貼危險建物黃單,建物結構修繕可申請善款補助。(記者花孟璟攝)

    華爾街大樓被貼危險建物黃單,建物結構修繕可申請善款補助。(記者花孟璟攝)

    2024/04/19 05:30

     

    善款委員會首次會議 敲定補助項目、金額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六年前○二○六地震獲捐廿七億善款,因善款使用引發爭議,這次○四○三地震由縣府設置重大災害捐款專戶,至十七日下午累計四億八十五萬元;縣府昨舉辦善款委員會首次會議,通過補助紅、黃單戶拆除費每棟最高卅萬,集合大樓修繕最高補助三百萬元,房屋修繕依照項目補助五千元至十萬元。

     

    個別住戶災損修繕 依照項目補助

     

    ○四○三善款委員會昨天首次開會,通過「花蓮縣政府辦理○四○三震災後危險建築物拆除修繕補助作業實施計畫」草案,補助對象是紅、黃單建築的所有權人,其中黃單戶五十五棟一千一百卅三戶、紅單戶四十七棟共七百九十五戶,扣除已由縣府拆除的有立即危險的紅單建物,其餘紅、黃單樓可選擇補強或自行拆除。

    縣府指出,紅單建物經建築師、結構技師先行評估確認,再透過營造業者進行補強,如無法補強再行拆除,拆除整棟最高補助上限每棟卅萬元;拆除部分危險建築者,每棟補助上限廿萬元;拆除圍牆等雜項,每項最高補助三萬元。

    至於選擇修繕或結構補強的紅、黃單建物,補助額度參照「損壞評估報告書」建議修復金額補助,獨(連)棟建築物(單一戶透天住宅)每棟(戶)上限五十萬元;高層建築物(公寓大廈及集合式住宅)補助上限三百萬元。

    針對個別住戶災損修繕補助,地板及地坪破損,不含磁磚補助上限兩萬元,含磁磚補助上限三萬元;樑、柱、牆面、天花板等四項破損,補助上限三萬元;水管破裂毀損,補助上限五千元;圍牆、採光罩、雨遮及化糞池及非建築物主體部分等五項毀損,上限三萬元;門、窗、玻璃等三項破裂或毀損,上限一萬元;馬桶毀損上限六千元;浴廁面盆毀損補助上限五千元;升降設備損傷補助上限五萬元,自建擋土牆損傷補助上限十萬元。

     

    未達紅黃單受損建物 善款不補助

     

    由於通報損傷建物有二百八十五件不用張貼紅、黃單,無法拿到善款補助,縣府表示,受災民眾可洽詢台積電(○三—八二三二○八八)、慈濟基金會(市話四○五一○七七七轉四九九○,手機○九一二四一二六○○轉四九九○)了解修繕事宜。

    花蓮許多民宅破損,雖然不是紅黃單戶,可向台積電、慈濟申請修繕補助。(記者花孟璟攝)

    花蓮許多民宅破損,雖然不是紅黃單戶,可向台積電、慈濟申請修繕補助。(記者花孟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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